歡迎訪問紐約州 司法候選人選民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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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連同行政機構和立法機構,共同構成紐約洲政府三個地位平等的部門。紐約州諸多法院每年受理超過四百萬的案件,包括:家庭事務、個人傷害索賠、商業糾紛、信託及資產問題、刑事案件和租賃事務。這些案件每件都對相關各方很重要,而其中很多也影響到範圍更大的團體。

選民指導涉及選舉產生的初審級別法官,而非鎮級和村級法官。每項職位的候選人名單均由選舉委員會提供。每位候選人的簡歷資訊由他們本人提供。

洽詢詳情,您可以:

下列介紹由改編自《紐約洲法院介紹》。

所有的案件首先由初審法院受理。初審法院分為兩種,即有限裁判權法院和高級裁判權法院。有限裁判權初審法院包括:紐約市民事法院和刑事法院;紐約市以外的地區法院、市級法院、鎮級法院和村級法院。高級裁判權初審法院是最高法院和郡級法院。

有限裁判權初審法院

  • 紐約市民事法院裁決索賠額度最高為25,000美元的案件。民事法院包括低額索賠部門,非正式地解決涉及索賠額度最高為25,000美元的案件,並包括房屋部門,解決租賃和住房違約訴訟程式。該法院同時處理最高法院交付的其他民事案件。紐約市民事法院法官經選舉產生,任期10年。房屋部門法官由首席行政法官任命,任期五年
  • 地區法院位於納索郡及薩福克郡的五個西部鄉鎮,傳訊重罪,處理輕罪、輕犯及涉及索賠額度最高為15,000美元的民事案件。地區法院法官經選舉產生,任期六年。
  • 市級法院(紐約市以外)傳訊重罪,處理輕罪、輕犯及涉及索賠額度最高為15,000美元的民事案件。部分市級法院含有低額索賠部門,非正式地處理涉及索賠額度最高為5,000美元的案件,同時/或者含有房屋部門,處理租賃事務和房屋違約。根據不同城市,市級法院法官經選舉或任命產生。全職市級法院法官任期十年,兼職市級法院法官任期六年。

高級裁判權初審法院

  • 最高法院為州級範圍法院,一般受理低級法院許可權以外的案件,如涉及金額超過25,000美元的民事事務,以及離婚、分居和判決無效的程式,及(紐約市內)重罪刑事訴訟。最高法院法官經選舉產生,任期14年。
  • 郡級法院位於紐約市外的各個郡,處理發生在該郡內重罪和輕罪的刑事訴訟。郡級法院對民事案件也具有有限的許可權,一般為涉及金額最高為25,000美元的索賠。郡級法院法官經選舉產生,任期為10年。在較小的郡內,郡級法院法官也可能行使家庭法院法官或遺囑檢驗法院法官或二者的職能。
  • 家庭法院位於本州的各個郡,受理涉及兒童和家庭的事務,包括收養、監護人職責、寄養批准和審核、青少年犯罪、家庭暴力、虐待和忽視兒童以及撫養、監護和探望兒童。紐約市以外的家庭法院法官經選舉產生,任期10年,紐約市家庭法院法官由紐約市市長任命產生,任期10年
  • 遺囑檢驗法院,位於本州的各郡,受理涉及死亡事務的案件,包括遺囑的合法性和遺產的管理。這些法院同時也有權處理收養事務。遺囑檢驗法院法官經選舉產生,紐約市以外各郡任期10年,紐約市所有各郡任期14年。

訪問選民指導
(獲取某郡除鎮級或村級司法職位的司法候選人信息)

更多有關法院的材料和資源,請訪問紐約州聯合法院系統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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